8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或是大势所趋?
8月31日,我国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颁布了《关于发布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及方法的文件》(该文件简称为“《通知》”)。
《通知》透露,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编码规则及具体操作方法现已拟定完毕(相关文件详阅文末“附件”部分)。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中药配方颗粒统一标准工作的不断推进,各省及医保目录对可支付中药配方颗粒的认定将会更加深入,集中采购似乎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仲崇明,一位在健康服务运营管理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向赛柏蓝透露,这一举措意味着中药配方颗粒这一庞大的体系已被纳入医保业务信息编码之中。正如俗语所说,“要想富、先修路”,通路顺畅,对于中药配方颗粒的全面推广和适时实施集中采购,都将起到直接且根本的促进作用。
自2021年版医保目录实施以来,各省份加快步伐,积极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度的医保药品目录。在该目录中,有892种中药饮片被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此外,省级医保部门还需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那些符合临床需求、价格公道、疗效显著等标准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赛柏蓝未进行详尽统计,但据现有信息,安徽、浙江、河北、湖南、北京等地区已将中药颗粒配方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中。
七月,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决定将包括巴戟天在内的343种中药配方颗粒(其中国标符合的有196种,省标符合的有147种)纳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畴。
当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三个部门共同出台了中药配方颗粒的试行管理规定。该细则明确指出,海南医疗保障局将那些已经包含在医保报销目录中的中药饮片所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且按照乙类药品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这些新的规定将从1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目前,我国已成功制定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编码规则及方法,全国范围内医保支付标准的规范化进程有望得到加快。
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法律系教授邓勇曾向赛柏蓝表示,中药配方颗粒具备处方药的特性,医院内部是其唯一的销售途径,故此,医保支付政策的放宽对于其未来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终端支付能力的持续提升,中药配方颗粒的需求有望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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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集采将至?
除了中药配方颗粒的配方或其被纳入医保的报销范畴,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便是其集中采购的情况。
今年来,集采步伐愈发逼近中药配方颗粒。
国家医保局在回应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4126号建议时指出,未来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提升中成药和配方颗粒的质量评价体系方面下功夫,坚守质量至上的原则,以临床实际需求为指引,针对价格较高且采购量大的产品,采取科学而稳妥的方式,逐步推进中成药和配方颗粒的集中采购改革。
1月6日,全国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的首次联合采购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据悉,该联盟的采购范围广泛,包括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以及中成药等多种类型的中药材。
在9月1日这一天,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外发布了《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2022年第二期)》的公示文件,其中涉及了19种不同的品种。
截至目前,200个国家药品标准中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已正式对外公布。其中,首批发布的品种有160个,具体公布日期定于2021年4月29日;次之,第二批次共36个品种,公布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第三批次则包含4个品种,公布日期为6月13日。详细品种名单可查阅文末的“附件”。
统一标准工作的不断深入,使得专家们普遍认为,中药配方颗粒的集中采购将成为一种趋势,这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信息基础扎实,中药配方颗粒已纳入医保业务信息编码体系;其次,它在规范和便捷使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再者,作为体系产品的创新,它有望从中药集采中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实现“换鸟腾笼”的效果;最后,国家对于中医药的支持政策接连出台,预计在医保支付和消费医疗领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国信证券在其研报中提到,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采购有望为相关企业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从而剔除流通环节中的成本水分。在此背景下,企业间的竞争焦点将从过去的“回扣竞争”转变为对质量和价格的角逐,全国范围内的集中采购已成为必然趋势。
仲崇明进一步阐述,从产品规范和支付规范的角度分析,中药配方颗粒的生成条件显然具备诸多优势。中药配方颗粒代表着中药的现代化应用,非常适合进行集中采购。当然,这一过程或许会先从医保谈判环节着手。无论如何,这一举措都将对确立当前阶段医保支付标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在政策和市场层面达成共识。
2021年年末,国家医疗保障局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应将公立医疗机构所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以推动交易过程的公开与透明。

今日,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公布了《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指出,此次采购的品种仅限于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
在先前阶段,诸如广东、福建等省份亦曾实施过中药配方颗粒的挂网销售政策。相关专家指出,在集中采购实施之前,中药配方颗粒在上网采购和医院准入环节均展现出显著的市场需求与经营潜力。
03
竞争加速
几十家药企抢占中药配方颗粒市场
2021年末,中药配方颗粒的试点项目宣告完成。据不完全的统计数据显示,到了2022年4月底,已有大约50家企业成功报备并投入市场。其中,尚未正式上市但已提交报备的企业名单中,包括了以岭、扬子江、天士力等业内知名的制药公司。
近年来,中药配方颗粒的需求日益显著。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的数据,我国2020年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总规模已高达190亿元。同时,涉足这一领域的企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米内网提供的数据揭示,在2021年的上半年,我国的中药行业,包括红日药业、中国中药、太龙药业以及神威药业,其中药饮片业务(涵盖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材等)的营收情况分别是:60.29亿元、18亿元、3.33亿元以及3.2亿元。此外,华润三九在2020年的中药配方颗粒收入亦超过了20亿元。
业界普遍观点指出,中药配方颗粒领域的领军企业在渠道布局、销售策略等方面展现出明显的优势。
目前观察,中药配方颗粒领域的领军药企已大致实现了对二级及以上中医院的全面覆盖,且在临床推广等环节持续增强用户忠诚度。部分企业更是主动向众多医院无偿提供配药设备和相关系统。
不过,中小药企同样存在发展的机遇。
上述专家指出,中药配方产业作为新兴的细分领域,多个部门有望为从事该行业的各方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例如通过为相关企业给予全方位的扶持政策。
总体而言,自今年起,得益于政策扶持,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正逐步扩大,同时竞争态势也愈发严峻。
附:
200个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
第一批国家标准目录(160个)
第二批国家标准目录(36个)
第三批国家标准目录(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