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多部门发布公告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多地陆续跟进
二月份第一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终止中药配方颗粒试验工作的通告》(简称为《通告》),宣布终止中药配方颗粒试验工作,对配方颗粒的种类进行登记管理,将其品质监管归入中药饮片监管体系。《通告》对配方颗粒制造、流通、应用等各阶段提出了要求。接下来,各个省份依据《公告》的指示,先后制定了省级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办法和其他配套文件,到11月3日为止,已经有26个省份公布了这些规定。
北京
10月29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共同公布了《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为《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包含七章和四十二条条款,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备案、流通使用、医保以及监督等五个层面制定了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在11月1日生效。北京市药监局另外公布了《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首批121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在11月1日生效,其余116种产品标准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该网址为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的一个链接,具体指向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文件查阅部分,内容涉及政策通知和公告,网址结构清晰,层级分明,属于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之一。
河北
十月十五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一块儿公布了《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为《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五章二十四条构成,围绕生产管理、使用管理、药品标准、备案还有监督管理四个层面,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实施细则》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另外,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首批203种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同样在11月1日生效。
该网址属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路径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政策法规文件,发布日期是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十五点三十七分,文件编号为一九五。
吉林
十月二十九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吉林省卫生健康部门、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一同发布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为《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包含七章四十条内容,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从标准、品种备案、生产、流通使用、监督五个层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吉林省药监局另外发布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首批18种药材正在进行公布。
官方公布最新通告,内容涉及多项政策调整,具体细节如下,请各位注意,相关文件可在指定网址查阅,网址为http://mpa.jl.gov.cn/zxfw_84842/gsgg/qtgsgg/202110/t20211029_8263590.html。
江苏
九月份三十日那天,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一块儿发布了《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简称为《管理细则》)。《管理细则》由七章四十二条构成,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从备案管理、标准管理、生产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这五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此外,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制定了《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现阶段第一批45种药材的标准已经于11月1日开始执行,另外还有4批119种药材的标准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该网址属于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具体内容为第六百五十二十九号文章的一百零三点八百一十四六条目
浙江
十月二十七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布了《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简称为《管理细则》)。该《管理细则》包含九章四十二条,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从生产单位及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基础条件、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程序、中药配方颗粒的制作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值得注意,《管理细则》着重说明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报销办法,依据多种条件逐步将其纳入医保报销体系,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需先承担3%费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已有10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于11月1日生效,另外18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该网址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信息,网址为http://mpa.zj.gov.cn/art/2021/10/29/art_1229136205_2371272.html,内容涉及相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用户可以查阅具体详情。
安徽
十月二十七日,安徽省药监局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局、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等五家单位联手发布《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试行)》(简称为《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总计三十个条款,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登记备案、制造过程、运输环节、应用情况、医疗保险报销及监管体系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管理办法》着重指出科技与经信部门须将中药配方颗粒行业纳入科技发展蓝图和经济发展蓝图。安徽省药监局亦制定了《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迄今已发布两批共计93项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另外还有100种药品种类正在公示之中。
该网址提供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mpa.ah.gov.cn/zwgz/wjtz/120632711.html,内容涉及相关政策文件,可供查阅参考。
江西
十月二十九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单位、江西省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单位、江西省医疗费用保障单位、江西省科学技术单位、江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单位六个单位共同发布《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为《管理规范》)。《管理细则》由七章四十七条构成,围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从标准执行、备案程序、生产环节、销售应用四个维度做出明确规定。该细则着重提出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经济计划体系,同时倡导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主体积极参与相关技术攻关与标准制定工作。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编制了《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现阶段已经公布两批总计一百项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规范,另外还有一百四十九项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正在实施公示。
该网址为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一个具体网页链接,网址中包含域名和路径两部分内容,域名表明了该网页的归属机构,路径则指示了网页在网站结构中的具体位置,整个网址结构清晰,符合通用网址规范,方便用户访问和识别。
山东
十月二十七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公布了《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简称为《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包含七章四十九条,其内容涵盖了中药配方颗粒的规范标准、制造规范、登记规范、应用规范以及监管规范等事项。《管理细则》从11月1日开始执行,该细则详细说明了山东省标准申请的具体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另外,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制定了《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到现在为止已经公布了2批,总共有159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该网址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网站,具体链接为http://mpa.shandong.gov.cn/art/2021/10/28/art_108868_10309839.html。
湖南
五月十九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试行)》文件,同时公布了《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文件。十月份十一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单位、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单位、湖南省卫生健康单位、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一同发布《关于强化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执行方案》(简称为《执行方案》),该方案包含制造规范、保险报销、流通规范、检查规范等事项。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编制了《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首批28种中药配方颗粒规范已经公布,另外26种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正在征求意见。
该网址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具体链接为http://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109/t20210910_20562644.html,内容涉及通知公告的发布,网址包含湖南省民政厅的域名信息,网址格式符合政府网站规范,网址中的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网址中的编号为二零五六二六四四,网址结构清晰,网址用途明确。
该网址为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内容链接,具体地址为http://mpa.hunan.gov.cn/mpa/xxgk/tzgg/wjtz/202110/t20211011_20746241.html。
海南
七月份二十一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海南省中医药管理机构、海南省卫生健康机构、海南省医疗保障机构四个机构共同颁布了《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条例(试行版)》(简称为《实施条例》)。该《实施条例》总计二十个条款,其内容涵盖了中药配方颗粒的制作、运送、应用、医疗保险报销以及监管等各个方面。《实施细则》着力倡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中药配方颗粒的网上选购。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外制定了《海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品质规范,首批223种中药配方颗粒的品质规范已经公布。
该网站发布了多条通知公告,内容涉及相关政策和法规,发布日期为2021年7月27日,具体编号为3019510,发布单位为海南省内务管理局。
重庆
十月二十七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单位、重庆市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中医药管理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单位四个机构共同发布《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规章(试行)》(简称为《实施规章》)。该规章包含七章三十二条,关联中药配方颗粒的登记管理、标准管理、流转应用管理、监督管控等层面。
该网址属于重庆市药监局政府网站,具体路径为政务公开栏目下的文件通知子栏目,内容涉及行政处罚的政府文件,发布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文档编号为9911428
四川
十月九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简称为《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由六章四十条组成,涵盖了备案管理、生产管理、流通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实施细则》着重说明了中药配方颗粒在省际间进行登记注册的必要事项。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外编制了《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文件》,现阶段已有112种中药配方颗粒的品质规范正式公布。
官方公布通告,内容涉及近期政策变动,具体细节如下,请相关人员留意,相关文件已上传至指定平台,公众可通过链接查阅,网址为上述地址,信息发布单位为云南省司法厅,发布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内容编号为bba05fc4eccd401ab0b9e8510ab5aeec,详情请参考相关网页。
贵州
十月二十九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四个机构共同发布《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简称为《管理细则》)。该《管理细则》包含七章四十三条,其内容涵盖了标准规范、备案手续、制造流程、流通应用、监督执行等多个方面。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外公布了首批二十种中药饮片的品质规范。
该网址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指向政务公开栏目,里面包含政府文件,其中属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日期是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文档编号为七千一百四十六万零二百八十三
云南
十月二十六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一起,共同发布了《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简称为《管理细则》)。该《管理细则》包含八章共三十一条,涉及制药单位的基础条件、标准规范、登记手续、制造流程、流通应用以及监察执行等多个方面。《管理细则》着重指出,中药配方颗粒制造单位须被列为年度重点监控对象,每年最少实施1次GMP审核,同时进行后续检查。另外,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拟定《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现已公布首批包含101种中药配方颗粒的规范标准。
该网址为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资讯查看页面,具体链接为六位数字与字母组合的标识符,由四个部分构成,包括前缀http以及后续的域名与路径,标识符内部包含三种字符类型,整体结构符合网络资源访问规范,末尾带有点号作为结束符号
陕西
六月份二十三日,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省工业和信息化机关,省卫生健康机关,省医疗保障机关,省中医药管理机关等五个单位共同颁布了《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简称为《管理细则》)《管理细则》由八章组成,共计二十七条,涵盖了生产企业必备要素,以及研究、生产、备案、销售、使用、药品标准、监管等范畴。《管理细则》详细列出了备案所需各项材料。《陕西省药监局》另行制定了《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并已公布首批包含一百九十七种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
该网址为陕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页面,具体内容为编号43013的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主题涉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约2400字,包含背景说明、主要内容、实施要求等部分,文末附有政策解读和联系方式。
天津
十月份二十五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单位公布了《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节(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就备案手续、标准规范、制造流程、应用规范以及监督机制五个领域明确了相关规范。另外,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重新编订的《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品质规范,首批182种规范标准从十一月一日开始执行,其余146种规范标准正在向社会征询意见。
该网址指向河北省司法厅网站的一个具体页面,其中包含了关于天津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局的政务公开信息。该页面展示了编号为HDPT149660的文件,并关联了编号为DCZJ149697的文档。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文档编号为t20211026_5663570。
山西
十月八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山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该《征求意见稿》包含三十一条内容,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生产、使用以及监管四个环节制定了具体规范。另外,山西省药监局还发布了《山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目前有八批质量标准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了相关通知,内容涉及一些重要文件的公布,具体信息可以在上面找到,网址是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110/t20211026_2887252.shtml。
黑龙江
十一月一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机构、黑龙江省卫生健康机构、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机构一同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规章(试行版)(简称为《实施规章》),该规章总计二十三条,界定了各机构的职责,针对重点配方颗粒的登记管理、制造管理、供应管理、应用管理及监察管理作出了规定。此外,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发布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现阶段3批174种制剂正在进行公告。
该网址属于黑龙江省司法厅的页面,具体内容是关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公告,编号为161507,文档格式为HTML网页。
河南
10月27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含六章二十四条,涵盖了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生产过程的管理规范、使用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另外,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制定了《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当前有一批十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正在进行公示。
该网址指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官方信息页面,具体内容为2021年10月28日发布的第2336260号文件,详细阐述了相关政策措施与工作部署,供社会各界查阅参考。
广东
十一月一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广东省中医药管理机构、广东省卫生健康管理机构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机构共同发布了《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规范》(简称为《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包含七章四十八条,其内容涵盖了登记管理、标准管理、制造管理、应用管理、监督管理的多个方面。《管理规范》尤其对异地制造场所和共同制造场所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网址提供政府信息,具体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发布日期为近期,信息来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mpa.gd.gov.cn/zwgk/zcfg/dfxfg/content/post_3626240.html。
广西
九月份三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这一文件。该《征求意见稿》包含十章四十六条内容,涵盖了中药配方颗粒的登记、制造、售卖、运输、应用、医保报销以及管理等多个方面。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向公众展示了三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公告。
该网址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具体链接为ypgzwj/t10292429.shtml,网址路径前部分为yjj.gxzf.gov.cn/yp/,该网页内容与卫生健康相关,发布机构为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文件标题为《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玉林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编号为玉卫电发〔2021〕4号,文件主要内容是部署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明确接种时间地点,要求各单位做好组织协调,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强调接种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接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减少感染风险。
甘肃
十月十五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由八章五十六条构成,涵盖了研发与标准制定、备案监管、生产监管、流通与使用监管、名称与标识、监管执行等众多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强调,需要与产地加工试点政策实现对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公布了四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规范,共计195个品种。
该网址属于甘肃省应急管理局,具体路径为应急管理局网站内,栏目为政策法规,文件编号为c114428,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网址结尾为1854785.shtml
宁夏
十月二十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办法》(简称为《实施办法》),该办法由七章共二十七项条款组成,涵盖了品质标准设定、登记手续办理、制造过程控制、流通应用规范以及监察执行等多个方面。
该网址指向云南省民政厅发布的文件,内容涉及养犬登记管理的规定,发布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具体文件编号为3101410,可在云南省民政厅政府网站查阅。
辽宁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涉及3批共计229种产品的标准,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
上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规范》,现阶段有四批共计二百三十种产品正在公开征询意见。
青海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2批共计200种中药材配方颗粒的质量规范,目前正实施公开征询意见。
到11月5日为止,内蒙古、福建、湖北、西藏、新疆这五个省级行政区,还没有公布有关的文件。
(刘新杨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