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范清肺排毒汤使用及生产,强调不得用单味配方颗粒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田晓航记者报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期再度发布通告 对“清肺排毒汤”的应用与制造作出补充说明 严禁单独采用一味药材的配方颗粒进行调配 以防减损药效 延误治疗时机
消息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吉林省近期分别制定了针对新冠肺炎的中医药防治计划,强调要充分运用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临床治疗方面的特殊效果,并把“清肺排毒汤”列为密切接触者干预和新冠肺炎病人治疗的首选药剂。
官方发布通知,近期,中医药管理部门获知少数制药公司以单一药材剂型混合制作“清肺排毒方剂”应用于医疗实践。为了保证医疗过程中的药物安全与功效,“清肺排毒方剂”必须采用传统药材原料混合,通过煎煮方式服用,其中生石膏需要预先煎制,整个混合与煎煮流程不可或缺。

依照通知,初次服用“清肺排毒汤”要依照原方,再度服用时能够依据具体状况调整药方。为了保证药效纯净,不适宜与其他药物(涵盖中成药)一同服用。
官方通知指出,医药公司必须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严格执行药品监管条例等法规,合规开展药品制造活动。任何未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生产“清肺排毒汤”混合颗粒剂的企业,均需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保证“清肺排毒汤”的药效,2020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有关标准其使用与制作的特别通报,指出生石膏必须提前煎煮后才能加入药材,并且“清肺排毒汤”需要用传统中药饮片进行配伍,通过煎煮的方式服用,整个煎药过程不可省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