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颗粒进浙江基层医保,云南开展试点,好事连连
▍配方颗粒,进浙江基层医保
最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诊所常见病症按病种费用结算办法改革的通知》(简称通知)征求了公众意见。其中,针对中药配方颗粒,有一个显著特点:
《通知》向各地提出,针对九类基层中医诊疗常见病症,应参考所提建议的处方与单帖医保支付参考值,依据地方具体状况,确立对应的病症医保支付规范,并将定点医院开具的建议处方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使用传统中药饮片的,按原政策执行。(9个常见病详见附件)
这是2015年8月浙江的又一项重大进展,当时该省选取三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试点,首次将配方颗粒纳入医保体系,这一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好事连连,云南开展配方颗粒试点
好事成对,5月22日,云南省工信厅与云南食药监局共同公布《关于实施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表明,云南省将启动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满足以下四个标准的企业,须在6月5日前完成申报事宜。
省内公司必须获得云南省的《药品制造资质证明》,省外的公司需要和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赢的约定,同时要有符合进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生产监管、临床实践等试点工作要求的制药企业
试点研究企业需取得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
至少完成300种以上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标准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需拥有高级别的专业职称,身体状况良好,善于开展研究工作并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才能,同时已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积累。
这一系列行动紧密相连,4月份,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促进中药饮片产业进步的若干措施》,大力提倡云南省地方标准收录的中药配方颗粒被纳入国家及本省医保药品清单之内。
▍国家药监局局长开会,中药配方颗粒或会重启
5月22日当天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焦红局长前往了中华中医药学会,目的是去了解并征询关于中药监管方面的专业看法和宝贵建议。

会议期间,临床界人士,科研单位代表以及产业界人士就中药注射剂重新评估,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以及如何妥善解决地标转国标等历史遗留事项,给出了具有建设性的看法。
中药配方颗粒,在国家层面,沉寂有一些时间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先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至今,国家层面的正式文件仍未出台。
▍配方颗粒现状:10省发布试点文件,进8省市医保
部分省份逐步公布了针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省级试点文件,大约有十三个地区采取了这一措施,例如广东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以及云南省等。
医保政策上,宁夏省、云南省、浙江省、北京市、深圳市和广州市,已将配方颗粒纳入当地医保范围,并实施报销,不过天津市与山东省等地区,则依据传统饮片的管理方式,对医保报销执行不同规定。
这种加工好的药材产品具备一些便利条件,比如能够增加附加值,并且不受药品费用比例限制,因此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制药公司,都对它抱有很高的期望值。现在重新审视如何管理这类产品,以及如何界定它的性质,将直接影响这个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市场越来越大,有望突破300亿
毕竟,这是个110亿的市场,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根据资料公开信息,2017年,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市场销售总额约为110亿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超过20%。以中药控股为参照,该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在2017年的营收为55.78亿元,同比增幅达到了26.46%。
业内专家分析,往后,在相关制度持续放宽的背景下,并且医疗费用补偿范围慢慢扩大,市场体量预计在三到五年期间能达到三百度到四百万元。
接连看到一些地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审批程序正加速推进,中央层面的指导性文件,大概即将出台。
附:浙江第一批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病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