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通知: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可医保报销
北京市医保局最新公布一项政策,从2月28日开始,200种中药材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市民可以通过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找这些药品的详细清单以及对应的医保报销额度。
这些中药配方颗粒包含两百种成分,其中有板蓝根、丹参、甘草这类常用药物,也有人参、灵芝这类珍贵药材,并且涵盖了炒酸枣仁等经过特殊加工的药材,用途非常多样,主要涉及增强体质、清除内热、促进血液循环消除淤滞、缓解咳嗽和化痰、使精神安定、消除风湿等功效,能够应对多种健康问题。
医保部门说明,选用价格不超过报销限额的药品,参保人员与医保资金将依据实际成交金额,按照相关政策划分支出;选用价格超出报销限额的药品,超出限额的部分需个人自行负担(一至六级伤残军人除外),限额以内的部分则由个人与医保资金按照相关政策划分支出。
北京地区的医院单位,对于中药配方颗粒的获取,必须通过线上途径进行操作,并且要优先选择品质好且价格低的药材。医院单位如果不在网上购买中药配方颗粒,所产生的相关花费,医保基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予报销的。

另外,各个医保机构需要及时改进系统设置,强化信息管理,把中药配方颗粒的信息水平当作日常监督的关键部分,实施检查验证;借助医保平台密切观察和调控定点单位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进货成本,对病人支出明显增长的定点单位实施管控手段,真正运用医保资金来促进和限制使用。
药品名单及医保支付标准
(记者 柴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