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买中药配方颗粒,价格怎么更透明?
在4月15日这天,国新办举办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介绍,同时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负责人,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他们介绍的是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情况。
有记者进行询问,医疗机构属于药品价格形成的关键参与者,当下医药领域始终存在利益输送之类的问题,这对药品价格合理形成造成影响,那么在药品价格层面会采取哪些举措去切断医与药的利益链呢?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有位司长叫王小宁,王小宁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表示,长久以来,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链一直都是医药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些年来,各个部门认认真真去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所做出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还针对性地去解决医和药的利益绑定这一问题。比如说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有着良好成效。国家卫健委连续多年都有部署,把它当作纠风工作重点。国家医保局不断推进药品以及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极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借助“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拓展企业直接供应医疗机构的途径,减少药品耗材经由回扣进入医院的范围,降低药品的流通花费,促使形成清正廉洁的行业生态环境。

王小宁指出,近日发布了《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改革措施,除了“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这一内容之外,还提出要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也就是进一步明确了药品零差率的执行范围,除中药饮片以外,公立医疗机构的其他药品不可以加价提供给患者,这有力地巩固了药品零加成落地实施的成果,破解了以药养医的现象,引导药价合理回归。同时,意见给出了“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当下国家医保局颁布了《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指引各地设置了“药学门诊诊查费”,“药学住院诊查费”,“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等10个价格项目,这会有利于更优质地展现药学人员的技术价值与劳务付出,各地在贯彻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后,医疗机构能够依规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此外,意见提出要推动医疗机构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要研究挂网价格与议定价格合理联动的有效方式,与此同时明确集采中选药品以及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这些均有利于调动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参与价格形成、主动控费的积极性,也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王小宁表明,从整体上来瞧,将医与药之间的利益链条予以切断,这属于一个具备系统性的问题,仍旧需要各个方面进一步共同进行管理、综合想出策略、一同付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