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方案,明确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相关要求
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相关印发动作,所涉及的内容是《陕西省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实施方案》。
方案有着这样的要求,那就是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依据基金支付能力,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统一组织,去增补纳入医保支付之中的中药饮片以及中药配方颗粒,以此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原创优势,进而让医保药品结构变得更加优化。
处于医保准入范畴的中药饮片跟中药配方颗粒,得契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够承受这样的需求,并且已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里进行动态维护,进而取得国家统一代码。中药饮片需要依照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炮制规范来开展生产。应在陕西药监局备案,取得跨省销售备案号或者上市备案号,对应的中药饮片已被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要符合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中药饮片以及中药配方颗粒,若存在以下情形,不得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主要作用是滋补、保健;属于国家珍贵且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主要作用是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以及戒酒等;受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规定限制,不得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
方案清晰,中药饮片以及配方颗粒被纳入医保支付的工作流程划分成准备、申报、评审、执行这般的阶段。在评审阶段,由临床医学、药学、医保、药物经济学等层面的专家构建专家组,依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评审准则,提出打算准入的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的名单。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依据评审情形并且考量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乃至于群众负担等等因素来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饮片名单,上报给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备案之后,印发文件在全省统一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