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等发文:推进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将有新变化
1月4日,有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那里得到消息,省医疗保障局跟省卫生健康委一起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也就是所谓的《举措》,它覆盖了医保定点管理,还涉及服务价格,包含支付范围,以及支付政策等好多关键环节 。
对于扩大服务供给此方面,《举措》作出明确规定,把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医(涵盖中西医结合,以下相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挑选出来,还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都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畴。与此同时,把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归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对支持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也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实行线上线下公平且一致的支付政策。
于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着重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优先把功能疗效显著、患者普遍接受这般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归入调价范畴。另外,强化中药饮片采购以及价格管理,医疗机构所炮制的中药饮片、所配制的中药制剂施行自主定价。

在医保支付范围这方面,《举措》有所提出,按相应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当中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还把中药饮片纳入,也将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且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特别作出明确规定,把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以及《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然而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所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此完成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推广中医优势病种用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并且逐步把试点范围给扩大开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的作用,于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按人头付费;扩大中医日间病房的试点,逐渐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门诊中医药支付管理,对因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较高而造成的基金超支给予合理补偿;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去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记者 马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