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等发文:推进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支付
具讯,(记者 马愿)在1月4号,记者从省中医药管理局那里得到消息,省医疗保障局跟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它覆盖了医保定点管理,服务价格,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好些关键环节。
在扩大服务供给这件事上,《举措》作出明确规定,把符合条件的中医(涵盖中西医结合,以下相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还有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设有中医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畴。与此同时,把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归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之内。支持将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 +”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行线上线下公平一致的支付政策。
在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着重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予以支持,优先把那些功能疗效显著、被患者广泛接纳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归入调价范畴。除此之外,强化中药饮片采购工作以及价格管理,医疗机构所炮制的中药饮片、所配制的中药制剂施行自主定价 。

《举措》针对医保支付范围提出,按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特别明确,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却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会奋力展开支付方式改革,目的在于完善契合中医药特性的支付政策,会去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方式,且会逐步拓展试点范围,会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的功效,会于符合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按人头付费,会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试点,会逐渐覆盖全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会完善门诊中医药支付管理,会对基于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过高致使的基金超支予以合理补偿,会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