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药品价格新规,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销售有新规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给出14条举措,涵盖优化创新药等刚上市药品的首次价格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功效,引导药店合理确定药品零售价格,强化短缺药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
有意见被提出来了,这个意见表明,需要去推动那些相关的主体,使其能够发挥出药品价格发现的作用,要引导在关键领域的药品价格,让其保持在一种合理的水平之上。
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作用
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零差率政策。
驱使医疗机构迅速于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之价格,探究挂网价格跟议定价格合理联动颇具实效的方式,激发医疗机构主动进行控费的积极性。
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
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
零售药店的药价,是由经营者自行确定的,是借助市场竞争而形成的。要推行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的公开比价。
编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以此引导医保药品的价格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针对医保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定期针对价格执行情况展开评估。
鼓励医保定点的药店,参与药品集中进行的带量采购,以适宜的价格来销售,引导中选的企业稳定地供应,提高中选药品能够覆盖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
凭借网上药店具备的信息透明这一特性,以及比价便利的优势,还有竞争充分的状况,常态化地去开展线上与线下的比价行为,对异常价格进行研判,以此来促使不同渠道的药品实现公平且合理的定价。
促使网络平台经营者强化平台当中网上药店的管理,一旦发觉医药企业以及网上药店等存有违法违规行为,当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
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予以完善,将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慈善等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多方参与引入创新药价格协商之中,使创新药支付渠道得到拓宽。
加速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施行,建议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予以参考采用。
调动医保信息平台长处,激励医药企业、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等社会力量,为创新药使用者给予精准有效援助。
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
对国家以及省级短缺药品清单,还有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强化其动态调整管理。把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予以优化,加强分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开展监测评估。
如遇国家医药储备应急调用,或者药品被纳入上述清单,那么医疗机构能够与医药企业商议确定临时采购价格,之后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且完成备案。
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价格管理
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麻醉药品以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于新上市的、并且还没有制定政府指导价的,由医药企业自主且合理地制定临时价格,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医保部门。
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那儿进行申报挂网的,其挂网之后的价格,是不可以比政府所给出的指导价还要高的,或者说也不能比已经报送上去的临时价格高。
规范药品原辅料价格行为
把药品原辅料价格信息共享予以推进,让原辅料企业朝着制剂企业直接供应的方向引导,对“原辅料 + 制剂”一体化发展给予支持。关键药用辅料、药用包材无序涨价的情况要进行防范。
强化中药材价格引导,于完善质量评价的状况下,推动中药优质优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