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一批113个品种解读
那是在2021年11月30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其中包含第一批113个品种,也就是以下简称的这份《标准》,现在要进行如下解读。
一、《标准》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国家药监局与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也就是所谓的“公告”,其要求中药配方颗粒得依照备案的生产工艺来进行生产,并且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要是国家药品标准没有相关规定,那就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标准,对于跨省销售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情况,生产企业应当向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若是无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出现了跨省使用的情况,那么应当要符合使用地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标准。
为了让我市中药配方颗粒相关衡量、掌握情况层面具有上升品质进展空间,去照应中药配方颗粒于重庆市范围内制造、售卖以及运用方面的要求,依照我市具体情形,制作了这个《标准》。
二、《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诸多文件成为了《标准》制定的依据,其中包括《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国家药典委员会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通知》,《重庆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以及《重庆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试行)》(渝药监通告〔2021〕5号)。
三、《标准》制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包含企业申报,技术审评,标准复核验证,征求意见,标准发布等这些的,是《标准》制定的主要程序。标准发布之后,要按照要求报给国家药典委员会进行备案。
四、《标准》从什么时间起执行?
《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五、《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标准》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含有中文名以及汉语拼音,命名是由“饮片名加上配方颗粒”所组成,饮片名称依照法定标准来命名,括号标注的内容是指不同基源品种或者临床习用需要区分特定产品的品种。






